虽然对自主学习的研究不少,但自主学习还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一般来讲,很多研究者(程晓堂,2000)认为自主学习有以下三方面的含义。第一,自主学习是由学习者的态度、能力和学习策略等因素综合而成的一种主导学习的内在机制。也就是学习者指导和控制自己学习的能力,比如制订学习目标的能力、针对不同学习任务选择不同学习方法和学习活动的能力、对学习过程进行监控的能力、对学习结果进行评估的能力等。第二,自主学习指学习者对自己的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法以及使用的学习材料的控制权。通俗地讲,就是学习者在以上这些方面进行自由选择的程度。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就是教育机制(教育行政部门、教学大纲、学校、教师、教科书)给予学习者的自主程度,或者是对学习者自由选择的宽容度。对教育实践者来说,培养自主学习就是在一定的教育机制中提供自主学习的空间以及协调自主学习与总体教育目标的关系。第三,自主学习是一种学习模式,即学习者在总体教学目标的宏观调控下,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自身条件和需要制订并完成具体学习目标的学习模式。当然这种学习模式有两个必要前提,即学习者具备自主学习的能力和教育机制提供自主学习的空间。也有研究者从狭义和广义的角度对自主学习给予了界定,如韩清林(2000)认为狭义的“自主学习”是指学生在教师的科学指导下,通过能动的创造性的学习活动,实现自主性发展。教师的科学指导是前提条件和主导,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学习的主体;学生能动的创造性的学习是教育教学活动的中心,是教育的基本方式和途径;实现自主性发展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目的,是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本质要求。而广义的“自主学习”是指人们通过多种手段和途径,进行有目的有选择的学习活动,从而实现自主性发展。陈水清(2000)认为“自主学习”,就是学习主体主导自己的学习,它是在学习目标、过程及效果等诸方面进行自我设计、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检测、自我评价和自我转化的主动建构过程。“学习”是学习主体对社会文化或群体的思想、观念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吸纳、内化的活动,具体表现为对一系列知识、观点、原理、定理或理论以及蕴含于其中的方法论的把握和应用,从而形成或锻造出学习主体自身的思维能力,使学习主体的学习“状态”从被动吸收变为主动地追求,而奠定心理与能力基础。这一过程的形成与主体自身的状况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